球棒打死父親 男子二審遭判18年
2017/12/20 11:58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0日電)新北巿男子陳沛文被控以球棒打死父親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審酌他符合自首,在偵審期間一再流淚表示悔意,家屬後來也願意原諒他,判他18年徒刑,還可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公布新聞資料指出,陳男經醫院鑑定結果認為,他在小學三至四年級曾受到父親家暴,也曾目睹父親傷害母親,雖曾出現擾人的夢,但尚不符合創傷後壓力症狀,且在本案發生前一個月,陳男雖對父親造成母親離家感到不滿,但未與父親發生爭執,假日還可找女友及母親談心,一再顯示未達臨床上創傷後壓力症狀。
高院指出,去年6月案發當天,父親以球棒丟陳男未果就無任何侵害舉動,但陳男撿起球棒猛力攻擊父親頭、腹部10幾下,下手之重,使父親幾乎是活活被打死。10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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