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石木欽:公懲會擬改名公務員懲戒法院

2017/12/20 11:08(12/20 12:04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0日電)新任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今天指出,欲將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改名為公務員懲戒法院,另就公務員受懲戒應給予一次救濟機會部分,將與現任委員們協商。

司法院今天上午舉行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及台灣高等法院卸、新任首長交接典禮,由司法院長許宗力監交,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及司法院各廳處首長參與;原任台灣高等法院院長石木欽接任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原任高雄高分院院長李彥文接任台灣高等法院院長、原任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代理委員長林堭儀退休。

石木欽致詞指出,依公務員懲戒法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去年修法施行後,使懲戒委員會法院化及懲戒案件法庭化,為落實司法院大法官釋字162、396號意旨及法官法相關規定,因此他打算將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改名為公務員懲戒法院,因涉及機關名稱變革及相關法規修正,是否可行,會再深入研究。

石木欽說,對於新職期望趕快上手,許宗力交付他任務,關於公務員受懲戒應給予一次救濟機會,他將與現任委員們協商,如何在不改變現有體制下,又能給予受懲戒公務員一次救濟機會。1061220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