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逼車急煞比中指 國道警方將開罰
2017/12/12 11:49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2日電)國道警方今天表示,42歲黃姓男子日前駕車行經國道一號時,一輛深色賓士轎車從路肩超車且惡意逼車、急煞,並從車窗伸手向黃男比中指。國道警方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隊指出,黃姓男子10日晚間7時許駕駛車輛從辦公室返回士林家中,由濱江街匝道上高速公路時,後方一部深色賓士車從路肩超越,並一路靠左逼迫黃男讓道,幾乎撞上黃男車輛。
警方表示,這輛賓士車又硬切到黃男車輛前方,從車窗中伸出手,向黃男比了中指,刻意放慢速度後突然急踩煞車,害黃男差點撞上。黃男返家後,將整個逼車過程的行車紀錄器,透過國道公路警察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提出檢舉。
警方檢視整個過程,這輛賓士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另依第43條第4項規定,可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違規行駛路肩部分,可處罰3000至6000元罰鍰,將依法開罰。
警方表示,有關賓士車駕駛對黃男比出中指的行為,已涉及公然侮辱,待黃男提出告訴,警方將依法偵辦。106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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