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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盈潔挨告未出庭 再不假未到恐遭拘提

2017/11/24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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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4日電)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藝人陳盈潔捲入債務糾紛案,但陳盈潔沒有到庭也沒有請假,法官要求陳的律師轉告,不准這樣臨時不假未到,如果再這樣,就要拘提她到庭。

這起案件源於,陳盈潔被控涉嫌在民國100年間因經濟原因須要錢周轉,向一名演藝圈友人借款新台幣280萬元,但友人要求除陳盈潔外,須再找一人為共同支票人具名。

陳盈潔找胞姊幫忙當共同支票人,友人認為不符資格拒絕,陳盈潔涉嫌教唆胞姊簽小妹的姓名,才順利拿到台支本票的借款。

陳盈潔被控涉犯教唆偽造有價證券罪,今年9月遭檢方起訴,台北地院今天開庭審理。

陳盈潔今天並未出庭,也沒向法院請假;陳盈潔的辯護律師指出,被告今天在金門有節目製作,不會到庭,陳否認犯罪,並沒有教唆胞姊去簽小妹的名字,檢方起訴是有所誤會。

本案邱姓自訴人則說,陳盈潔原本要跟他借200萬元,後來要增加80萬元,因為數額增加很多,所以跟陳說要有擔保人,確保自己的權益不會受損。

法官向陳盈潔的律師說,陳盈潔今天並未請假,如果沒有理由而不來,法院可以拘提她到庭;要請假得事先請,下次開庭如果再這樣不假未到,「我就拘提她」。

邱姓自訴人擔心陳盈潔有逃亡之虞,希望法官限制她出境;蒞庭檢察官則說,陳盈潔下次再不到就聲請限制出境。10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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