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毅遭控誹謗判無罪 高市府:遺憾擔憂
2017/11/8 15:54(11/8 16:06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8日電)不滿前立委邱毅指控未勘災去泡溫泉,高雄市長陳菊告誹謗及違反選罷法,高雄高分院二審駁回檢方上訴並維持無罪判決。市府今天肯定檢方上訴還陳菊清白,對判決表示遺憾擔憂。
邱毅於2010年高雄市長選舉期間,在電子媒體上不實指稱「陳菊市長於2010年9月19日凡那比颱風來襲造成水災之際,前往田寮泡冷泉」。
陳菊怒而提告誹謗罪及違反選罷法,不過今年4月一審法院認為邱毅發表言論前已善盡查證,且屬合理質疑,判邱毅無罪,案經檢察官上訴,高雄高分院今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無罪。誹謗罪無罪確定,違反選罷法無罪部分,除非判決不合法令檢方才能上訴。
市府發布新聞稿指出,2010年,雄檢調閱陳菊的手機通聯紀錄、基地台位置、官邸監視器錄影等資料後,已在對陳菊不起訴處分書中,證實邱毅所言純屬子虛烏有,即該案的歷審判決均證明並無此事。
市府強調,案情歷審判決的調查結果都明確證明陳菊當日並無離開市區,更不可能泡冷泉,證實邱毅所言是子虛烏有。
市府表示,經調查已確定是子虛烏有的言論,卻被法院以「已盡查證義務」判決邱毅無罪,令人感到匪夷所思。市府說,此例恐將造成日後政壇謊言充斥,社會也無公理可言的後遺症。
高市府強調,邱毅在318學運時期「指花為蕉」,其公眾形象社會早有定論;市府肯定檢方在訴訟過程詳盡調查並提起上訴,證明陳菊當日並無離開市區,還陳菊清白,但對法院判決邱毅無罪的結果仍表遺憾與擔憂。10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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