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性侵印尼看護 二審改判8年
2017/11/1 16:27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日電)謝姓男子多次性侵家中的印尼籍女看護工,被害人以手機錄影蒐證向友人與仲介公司求助,影片外流到網路後檢警介入調查,台中地院一審判9年6個月,台中高分院今天改判8年徒刑。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今天發布判決書指出,台中市太平區59歲謝姓男子,民國104年12月底,透過仲介請印尼籍女看護工來台照顧失智且重聽的父親,但謝男多次違反看護工意願性侵。
被害人在最後一次被性侵時,暗中用手機錄影,錄下自己被謝男性侵的過程,事後將影片傳給朋友與仲介公司求助,去年9月間影片外流並被上傳到影片網站YouTube,被國際媒體引用報導。
案發後台中檢警介入追查,警方緊急將被害人安置,並拘提謝男到案,去年11月謝男被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起訴。台中地院一審判決時,謝男與被害人以新台幣35萬元和解,謝男被判刑有期徒刑9年6個月。
台中高分院審理時,謝男再以15萬元與被害人和解,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今天依強制性交與強制猥褻罪改判8年徒刑,全案還可上訴。10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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