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眷改向遠雄索賄 洪嘉宏500萬交保
2017/10/31 22:52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蕭博文台北31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營建署前主任秘書洪嘉宏涉7個眷村改建案中,向遠雄建設等公司索賄,今天依貪汙罪起訴。案件移審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裁定洪嘉宏以新台幣500萬元交保。
此外,法官諭知洪嘉宏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每周二、四、六要到轄區派出所報到。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今天指出,洪嘉宏涉在台南精忠眷改等7個眷村改建案中,向遠雄建設、冠德建設、昌益建設共索賄1億2000多萬元,並已收受3550萬元賄賂;不過,北檢偵辦期間,洪嘉宏自白犯行,全數繳回犯罪所得,北檢今天依貪汙治罪條例收受賄賂等罪將洪嘉宏起訴。
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吳承學開庭審理時,洪嘉宏供稱很後悔犯案,也完全認罪、認錯,洪嘉宏希望法官讓他交保,得以回家處理相關小孩的親權官司。1061031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