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4項疑點大逆轉 鄭性澤死刑變無罪

2017/10/26 12:12(10/26 13:38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6日電)鄭性澤被指控犯下殺警案,原判死刑定讞,去年台中高分院檢察署檢察官查出4個疑點,裁定鄭案暫停執行,成為檢方為定讞死刑犯提再審首例。

台中高分院今天撤銷原判決,改判鄭性澤無罪。

鄭性澤民國91年1月5日與男子羅武雄等人,到台中豐原十三姨KTV飲酒,羅武雄因細故憤而拿出槍枝對天花板與酒瓶開槍,台中豐原警分局刑警蘇憲丕與兩名員警獲報到場。

蘇憲丕一進到包廂喝令「警察來了,不要動」,雙方發生槍戰,羅武雄遭蘇憲丕開槍擊斃,鄭性澤被指控待蘇憲丕倒地,他再補開兩槍致死,11年前因殺警案被判死刑定讞。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吳萃芳受訪表示,原審認定蘇男身上中3槍、5個傷口,但實際上右手肘還有2個槍傷,經證人供述事發當時羅武雄正對蘇男,依彈道比對分析,應是羅武雄死前開槍射擊蘇警。

此外,原審認定蘇警開兩槍擊斃羅武雄,第1槍命中心臟、第2槍中腹部,羅應無力再對蘇警開槍,因此認定鄭性澤待蘇警倒地後再補兩槍開槍殺警。但新的鑑定以三角函數的餘弦定理計算,研判羅的腹部才是第1槍中彈、胸部是第2槍,中彈後不一定當場斃命,無法排除羅才是擊斃蘇警的真凶。

105年5月,台中高分院認為有「連續射擊,而非二階段槍擊」「中槍順序不符」「彈殼掉落位置有誤」「火藥殘渣隨機分布」等4項疑點,裁定就鄭性澤案停止刑罰執行、釋放,裁定由合議庭再審。

今年8月台中高分院召開辯論庭時,鄭性澤出庭供稱,他沒有持槍殺警,判他死刑無法接受,被指控的都是他沒有做的事。1061026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