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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三口國道枉死 拖板車駕駛無照又超載

2017/10/25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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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25日電)國道3號龍井路段昨天發生拖板車撞小客車車禍,造成一家三口死亡,國道警察今天表示,東姓拖板車駕駛為無照駕駛,拖板車超載近9公噸的H型鋼梁,全車的再生胎使用均為合法。

26歲東姓男子24日駕駛拖板車行經國道3號南下189 公里處,因車輛爆胎失控衝到對向車道,撞上林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造成林男一家三口死亡。

國道警察第7公路警察大隊調查,東姓駕駛沒有職業聯結車駕照,僅有自小客車駕照,卻從事聯結車工作1年多;而拖板車限制載重為35公噸,肇事時車子卻載重43.95公噸,超載近9公噸。

國道警方表示,事故現場,東男供稱是右後輪胎爆胎,衝向分隔島撞上自小客車,後經調查,應為左前輪先爆胎,因衝撞力道過大,才造成右後輪爆胎。

警方針對無照駕駛,將對車主、駕駛人併罰新台幣4萬至8萬罰緩,超載部分開罰1萬元。10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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