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圖利無罪改判洩密 陳明文:無法接受
2017/9/26 19:32(9/26 19:39 更新)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6日電)民主進步黨立委陳明文被控嘉義縣長任內涉嫌圖利一審獲判無罪,二審圖利維持無罪,但改判洩密罪6個月。陳明文今天表示,無法接受,收到判決書後再與律師研議後續處理。
前嘉義縣長陳明文被控在縣長任內涉嫌圖利廠商,嘉義地方法院民國101年9月判決無罪,全案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天以洩密罪改判6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陳明文下午在立法院青島一館接受記者訪問表示,司法宣判結果令人非常遺憾,這件事情從頭到尾就是一件經過司法包裝的政治事件,從政治追殺到政治干擾。
他表示,2009年中國國民黨為了追殺他,以圖利罪起訴,結果一審判決無罪,但檢方上訴。經過檢方長期的監聽蒐證,都可以證明他本人並未收受廠商一毛錢、更沒有洩密圖利廠商的動機,但是近期某些人配合國民黨進行政治操作、司法干預,企圖影響司法判決。
陳明文說,今天的判決結果,圖利部分一樣維持一審的無罪判決,但卻反因洩密罪被判刑6個月,令人匪夷所思,法院既然認定他個人沒有貪污和圖利問題,今天卻改以洩密罪判決6個月,這樣的結果不就是為了判刑而判刑嗎?
「這樣的判決結果,他個人無法接受,既然沒有收受賄賂,也沒有圖利廠商,哪來的洩密問題」,陳明文說,收到判決書之後,他會再跟律師研議後續處理方式。
陳明文委任律師施宣旭表示,本案從卷宗看出,有程序上瑕疵,本案會等收到判決書後,詳閱判決內容,再決定是否上訴。106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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