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偽卡案含冤15年 工程師再審獲平反
2017/9/26 18:22
(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26日電)15年前捲入一起偽卡案的前財金資訊公司電腦工程師賴廷政,遭判刑8月執行完畢,經4度聲請再審獲准,高雄高分院今天改判無罪,終獲平反。
賴廷政上午由親友陪同到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聆判,聽到無罪宣判,他當庭激動渾身顫抖、眼眶泛紅,一旁親友則上前輕拍他肩膀加以安慰「你委屈了」,賴廷政不願接受媒體拍照,他面對媒體表示,他已換新工作,不希望平淡日子受到打擾。
判決書指出,高雄檢調民國91年間追查一個偽卡集團,查獲10多萬張偽造信用卡成品、半成品及側錄晶片,有上百萬筆民眾金融卡、信用卡交易資料外洩,受害銀行50多家,逮捕集團主嫌黃姓男子及賴廷政等人。
全案起訴後,賴廷政被依竊盜罪判刑1年4月,減為8月徒刑確定,他於102年6月服刑,10月假釋出獄,賴廷政出獄後不甘遭誣陷,4度聲請再審,直到今年4月獲准,今天獲判無罪,全案可再上訴最高法院。
高雄高分院行政庭長(兩點水+余)裕斗下午舉行記者會指出,改判無罪關鍵新證據是依據刑事局偵辦人員指證,在賴廷政家中搜出的電腦硬碟中,雖還原出上百萬筆客戶資料,但這批電腦資料是財金公司消除客戶資料後,發給賴廷政使用,審理期間經警方還原出其中有客戶資料,但在案發當年,還無相關技術可還原資料,因此應還賴廷政清白。
他又說,當初偽卡集團首腦黃男等被告,後來也改口稱當時因受承辦人員脅迫才「咬出」賴廷政涉案。賴廷政有罪判決另引用其測謊未過的報告,是法務部調查局在賴廷政緊張及未眠狀態下做的,於法也不合。106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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