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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資換回饋是否屬買賣 需個案認定

2017/9/25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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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資平台專題(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5日電)群眾募資平台近年在台興起,但卻屢屢發生贊助者得不到回饋等爭議,消基會義務律師陳潼彬指出,當贊助者遇爭議向法官提出告訴時,募資是否屬於買賣行為,必須個案認定。

台灣近年來興起一股募資平台風潮,只要提案者在平台上面提出專案,就可以向民眾募資金錢、籌措經費來完成自己的創意及想法,當募資門檻到達,提案者就必須依當初專案所承諾的事項,給予提供金錢贊助的民眾回饋。

然而,對許多民眾來說,在募資平台上贊助金額就等同購物,因此當遇到爭議,民眾向法院提出告訴時,多數都會主張自己是在進行買賣行為。

不過,陳潼彬表示,即便民眾主張自己是買賣,但最後送進法院時,法官還是會從對價衡平性等各方面來審理,募資行為到底是屬於消費還是投資,必須個案認定。

陳潼彬指出,如果民眾捐贈的金額以及獲得的回饋不具對價衡平性,可能就不被視為買賣。他舉例,若民眾贊助100萬換得一樣商品,但按一般人思維不可能花100萬去買這樣的商品時,就可能不被視為消費行為。

另外,由於募資平台設有條款,規定履行回饋是提案者責任,平台無法強制提案者履行其計畫內容,因此當民眾在募資平台上與提案者發生募資爭議時,只能自己訴求法律途徑。

陳潼彬表示,募資平台複合性質高,當民眾在募資平台上遇到爭議,募資平台讓專案上架、從中獲取利益,就應該要負責任。

陳潼彬建議,贊助前一定要先了解內容,並做好得到的回饋與想像可能不一樣的準備。他認為,要避免爭議發生,其實平台才是真正有能力去管控提案者的角色,目前只能期望政府介入。106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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