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頭男涉性侵十歲男童 遭移送法辦
2017/9/18 12:04(9/18 12:19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宜蘭18日電)37歲陳姓男子涉嫌將10歲男童載到宜蘭一處工地性侵,警方昨天晚間逮捕陳男,今天上午訊後將陳男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被害男童昨天中午出門要去籃球場叫哥哥回家吃飯,途中遇到騎紫色腳踏車的陳男,陳男藉故要載男童回家,卻將男童帶到一處建築工地,再以上樓拿東西為由,誘騙男童至3樓性侵得逞。
陳男犯案後騎著腳踏車到處閒晃,昨天晚間7時許,經過一處產業道路時,警方正好在附近查訪這起性侵案嫌犯,員警眼尖發現,陳男穿著白色無袖內衣加上光頭,與嫌犯特徵相符,立刻上前盤查。
陳男見警方靠近心虛打算逃跑,試圖騎腳踏車衝撞員警,雙方發生拉扯,此時剛好有2名男子騎機車經過,見義勇為協助警方將陳男壓制在地。
警方查出,陳男有2次性侵前科,分別遭判刑9年及12年,今年7月才剛出獄,未料昨天又再度犯案。陳男到案後坦承犯行,警方上午訊後依強制性交罪嫌,將他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10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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