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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翔實業涉炒股案 北檢起訴董事長蔣清明

2017/9/13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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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3日電)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必翔實業炒股案,認定必翔董事長蔣清明違法炒股,今天對她提起公訴。蔣清明的前夫、必翔創辦人伍必翔因檢方認為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

北檢起訴書、不起訴處分書內容提到,必翔公司派與市場派人士涉嫌在民國103年5月到104年底間,操縱公司股價,讓原本新台幣30元左右的價格,在104年1月攀升到68元,在6月到9月間爬升到74元。

北檢獲報調查後發現,民國93年間,蔣清明與伍必翔與英國企業DHL,發生電動代步車獨家代理權續約爭議,法院最終判必翔要賠DHL公司10餘億元。

蔣清明為了要解決這筆資金需求,在103年起陸續向銀行貸款,並以其所有的必翔股票進行質押借款;蔣為了要活絡必翔股票交易量、拉抬與維持必翔股價,涉嫌邀集多人進場買股。

北檢開庭時,伍必翔否認犯行,也說自己的帳戶存摺及印鑑,都是交由前妻保管,不清楚帳戶資金往來情形。

蔣清明則向檢察官說,其實前夫不知道她向人借帳戶,去投資必翔的股票,也對這件事情很不諒解,所以他們去年開始吵架,今年才辦離婚。

北檢偵辦後認定,蔣清明違反證券交易法的對於證券交易所上市有價證券操縱股價罪嫌,依法提起公訴;伍必翔部分,犯罪嫌疑不足,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106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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