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抱怨遭懲處 苗警:警勤表現未如預期
2017/9/12 13:35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2日電)苗栗縣梅園派出所黃姓前副所長7月在臉書發文抱怨配合內政部長慰訪要禁假唱歌,像老萊子娛親,他調職後,近日又遭記過,網友批秋後算帳,大湖分局今說是警勤表現未如預期。
臉書社團「靠北警察」這2天流傳一份懲處公文,指名梅園派出所前黃姓副所長遭投訴,於執勤期間使用臉書發表與事實不符言論,並擅自接受媒體訪問,言行不當,「記過一次」,引發網友熱議「發表個人工作情緒的不滿都會被記過處分,這是什麼神邏輯。」質疑不配合部長下鄉慰問的下場,就是秋後算帳。
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長楊贊鈞今天受訪表示,因偏鄉毒品問題嚴重,經同仁努力破獲多起案件,內政部長葉俊榮得知後,於7月12日訪視偏鄉派出所,慰勞反毒有功人員,當時並未強制基層同仁「停休」或「陪唱」,黃員在未經查證之下,就對外發表「不實言論」,造成警察形象嚴重傷害,才會針對這個部分,依違反「警察機關新聞發布暨傳播媒體協調聯繫作業規定」予以記過一次處分。
苗栗縣警察局也出示統計資料,黃員於104年3月任梅園派出所副所長至106年8月27日,未曾查獲毒品案件、違反森林法、水土保持法等保護國土森林及防制偏鄉毒品氾濫等重點績效,任職副所長2年5個月期間,主動偵辦刑案僅2件公共危險罪,刑事工作表現明顯不彰。
楊贊鈞表示,考核黃員刑事、交通及警勤區經營等各方面工作表現均未如預期,「不適任主管職務」,因此於8月底通盤檢討巡佐職務時,調往卓蘭分駐所,並非「因公開張貼不歡迎上級長官訪視而遭撤換主管職務」。
楊贊鈞說,雖然因職務調動少了山地和主管加給,每月薪資減少新台幣9957元,但該轄區也是黃員的住家,希望他藉由地方的熟悉度,在工作上能有更好的發揮。106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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