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光污染案改判有罪 陳菊肯定
2017/8/24 16:24(8/24 18:24 更新)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24日電)日月光公司K7廠被控偷排廢水污染案,高雄高分院今天更一審宣判改判有罪。高雄市長陳菊接受媒體訪問對這項判決看法時,表示高度肯定。
陳菊下午參加社福團體促銷中秋節禮盒記者會前,受訪時表示,她對於這項判決高度肯定,也希望企業未來在進行廢水等相關排放作業時,一定要更加謹慎。
日月光公司K7廠民國102年10月間施工時,造成鹽酸溢流,外洩廢水所含「鎳」、「銅」濃度超過標準污染後勁溪,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追查認定被告蘇炳碩等4人知悉廢水含有有害健康重金屬,未依公司水污染防治措施緊急應變,嚴重影響生態環境,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起訴,一審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判刑各一年多,二審全部改判無罪,高雄高分院更一審改判4人有罪,全案可上訴。10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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