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辱罵爛渣士兵自盡 連長判6月定讞
2017/8/23 16:43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3日電)金防部曾姓士兵,遭簡姓連長罵「爛渣、要剷除你」等語,曾男不堪辱罵舉槍自盡;最高法院今天維持金門高分院見解,依故意恐嚇危害安全罪,判簡男6月徒刑定讞、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內容提到,金門防衛指揮部簡姓連長於民國97年5月至100年2月16日止,在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砲兵群多管火箭連任職;曾男在民國99年受徵召入伍後,轉為志願役士兵。
然而,簡男在100年1月,2次對曾男恫稱「我對於剷除你這種人,不遺餘力,再接再厲」等語;曾男因心生畏懼,同月底某日凌晨,拿安全士官值勤用的T91步槍,在浴廁內舉槍自戕當場死亡。
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開庭時,簡男辯稱只有責罵曾男工作表現不佳,沒有恐嚇、逼曾男自殺的意思。
金門高分院根據卷證資料認定,簡男的辱罵,雖沒達到凌虐或不人道程度,但已讓曾男心生恐懼,仍觸犯公務員故意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新台幣18萬元。
案經上訴今天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就此確定。1060823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