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粗心夫妻害嬰兒窒息死還棄屍 都遭判刑

2017/7/20 11:35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0日電)許姓夫妻睡覺時沒注意到1個多月大的嬰兒因趴睡窒息死亡,他們怕警方得知,用10幾個塑膠袋裝屍體丟棄公墓;最高法院今天依遺棄屍體罪,夫妻分別遭判徒刑10月、8月定讞。

在過失致死罪部分,最高法院判許姓男子有期徒刑6月、黃姓女子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確定。

許男與黃女的兒子在民國96年3月出生;同年4月至5月間某日晚間睡覺時,他們任由孩子長時間趴睡,等到隔天中午黃女睡醒時,發現愛子窒息死亡。

許姓夫妻擔心被警方發現他們有吸毒的情況,而且黃女本身是毒品通緝犯,因此不敢報警;他們將兒子的冰冷遺體抱去浴室清洗後用毛毯包覆,再用10幾層塑膠袋包覆,兩人騎車將屍體丟棄在屏東市某公墓。

直到102年8月,孩子應要去學校念書,但校方發現他始終未入學,通報警方後,全案才爆發。

一審屏東地方法院依遺棄屍體罪,分別判處許男及黃女有期徒刑10月與8月;過失致死罪部分,則是判許男6月徒刑、黃女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開庭時,許姓夫妻坦承犯行,但許男主張為何一審法官判他比妻子還要重,有失公平原則,也說自己因罹患胃惡性腫瘤需要治療,請求法官從輕量刑。

高雄高分院審酌相關卷證資料認為,黃女案發時僅22歲,又未與家人同住,缺乏照顧嬰幼兒的完整條件,而許男年長黃女10歲,在遺棄屍體部分,也要分擔較重的責任,因此認定原審判決並無不合,駁回上訴。

案經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就此確定。1060720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