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潔西卡再來台開唱 工作許可免附資歷證明

2017/7/11 15:45(7/11 15:5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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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1日電)勞動部今天宣布,從7月起曾來台工作過的外國專業人員再申請工作許可時,不必再附畢業證書、演藝實績等12項文件。例如月底將來台的韓國藝人潔西卡,申請可免附演藝實績證明。

為吸引外國專業人員留台工作,勞動部今表示,從7月起曾獲聘僱許可的外國專業人員,若再從事相同類別工作,但因轉換雇主或聘期中斷而需重新申請工作許可時,得免附畢業證書、教師證、國家運動教練證等12項應備文件。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主任邱月雲表示,過去即使外國人在台工作過,若要轉換雇主或受同一雇主聘僱但聘期有中斷情形,重新申請工作許可時,都需再附上畢業證書等資歷證明。

邱月雲說,但考量當中有12項資歷證明不具時效性或變動性,因此決定從今年7月起,曾來台工作者可免附12項資歷證明,但僅限從事相同類別工作者,若轉換類別就需重新檢附。她指出,預計每年有近7000人受益。

另外,邱月雲提醒,若外國人來台從事工作許可以外的工作,將可依法裁罰新台幣3萬元至15萬元。106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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