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光鄰居血癌女兒醫藥費 女被判3年4月
2017/6/23 11:42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3日電)顏姓女子得知鄰居陳婦的女兒罹患血癌,陳向親友借來新台幣百萬元醫藥費,卻被顏以協助申請中低收入戶為由騙走;顏女另向4名彩券業者詐財,台中地院今依詐欺罪判刑3年4個月。
判決書指出,顏女與陳婦是台中市南區文心南路一處社區住戶,經過其他社區住戶介紹而認識;陳婦幼女罹患血癌、長女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丈夫也因故無法工作,家庭經濟陷入困境。
顏女得知後向陳婦表示可協助申請中、低收入資格證明,但申請時帳戶內不得有任何款項,她佯稱可以協助將錢存在銀行定存有較高的利息。
陳婦信以為真,民國102年4月起陸續提領超過百萬元交給顏女;102年8月陳婦因需要支付醫藥費,要求顏女將款項領出,但顏女佯稱要處理提領定存款項,必須要再投入金額才能整筆提領。
陳婦便又向親友借款後交給顏女,她陸續總計交付147萬元給顏女。因陳婦不斷向顏女催討款項,但顏仍不斷拖延才發現被騙,至今顏女仍未將詐得款項歸還。
此外,顏女又以小孩要註冊等理由,向經營彩券行的洪姓業者詐財;又向其他另3名彩券業者稱自己是銀行退休人員,要代其他同事簽注,共詐財近百萬元。台中地方法院今天依詐欺罪,判處顏女3年4個月徒刑。10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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