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蕭永達被控誹謗 二審判4個月定讞

2017/6/8 12:30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8日電)日月光發生排放污水案時,高雄市議員蕭永達受訪質疑立委蔡錦隆等拿政治獻金遭提告,一審依誹謗罪判拘役58日,蕭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今天宣判,改判4個月定讞,得易科罰金。

蕭永達獲悉判決結果表示,尊重司法判決,但身為政治人物能引爆「2013年日月光廢水案」,並成為唯一受刑人,個人與有榮焉。

民國102年日月光公司爆發排放污水事件,蕭永達因於受訪時質疑立委蔡錦隆、江惠貞及時任行政院南服中心執行長江玲君等拿日月光政治獻金,遭提告。

蕭永達當時發表「立委蔡錦隆、立委江惠貞,還有行政院南服中心的執行長江玲君,本席正式來請教他們,2012年立委選舉的時候,請問你們拿了日月光集團多少政治獻金,當高雄市環保局在捍衛高雄市民權益,你們一而再,再而三,站在財團這邊」等言論。經江惠貞、蔡錦隆提告。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蕭永達仍否認誹謗,並辯稱是以請教、疑問的方式詢問蔡、江等人拿到日月光集團多少政治獻金,而非直接說他們拿了政治獻金,所以他的言論只是一種意見表達,而非事實陳述;質疑的對象也非一般市民而是公眾人物,這樣的言論應可供公眾檢驗。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雄院審結認為,依描述方式及語氣,已可使聽者直接推導出「江、蔡肯定收取日月光集團捐贈的政治獻金,否則怎麼會站在財團的立場發言」的結論;蕭永達所辯不足採信。依誹謗罪判處蕭永達拘役58日,得易科罰金新台幣5萬8000元。

蕭永達不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結,改判4個月定讞,得易科罰金。106060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