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賠償 竹崎鄉長殺警無期改判15年半
2017/5/26 10:48(5/26 12:31 更新)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26日電)嘉義縣竹崎鄉長王焜弘被控買凶殺人案,一審判處無期徒刑,經上訴後台南高分院今天宣判,認為王焜弘等人與被害人家屬達成民事和解同意賠償,改判王焜弘有期徒刑15年6月。
王焜弘與嘉義市警察局保安隊警察林進忠同是竹崎同鄉,兩人互為好友;但王焜弘因懷疑前妻與林進忠交往,僱用殺手劉瑞堂行凶,槍殺保警林進忠。
嘉義地方法院在去年10月7日宣判指出,王焜弘、劉瑞堂犯殺人罪,各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居中牽線的王焜弘表弟黃俊源,處有期徒刑15年6月,褫奪公權10年。劉瑞堂的兒子劉家瑋以共同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提供處所供劉瑞堂犯案後藏匿的羅智鴻判處有期徒刑8月。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天上午宣判,王焜弘改判有期徒刑15年6月,褫奪公權10年;劉瑞堂改判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黃俊源改判有期徒刑13年6月,褫奪公權8年;劉家瑋改判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羅智鴻改判有期徒刑7月。
台南高分院發言人沈揚仁表示,王焜弘、黃俊源、劉家瑋於原審判決後已與告訴人及被害人家屬達成民事和解,同意賠償並已履行完畢,被害人家屬也在開庭時同意給予被告自新的機會。
沈揚仁指出,另外,本案沒有證據證明王焜弘、黃俊源、劉家瑋知道劉瑞堂以開槍方式殺害被害人,非原審認為王焜弘等人共同犯非法持有手槍罪。因此,做出部分撤銷及改判。10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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