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大逆轉 火燒車生還者列被告
2017/5/18 15:59(5/18 16:25 更新)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18日電)日前台東火燒車1死1傷案,案情大逆轉。宣稱不知情的黃姓受傷者,被檢警列涉嫌「加工自殺致死罪」以新台幣4萬元交保。
這個月16日台東縣太麻里鄉金針山後山產業道路發生火燒車,20歲莊男子燒死在自小客車的後車廂,和他同行的黃姓友人則逃出車外,遭到嗆傷。
當時黃姓男子向警方表示,車子是莊男開的,兩人從高雄仁武到台東,途中他睡著,後來被灼熱驚醒,發現車頭著火,莊男則躺在後車廂,他叫喚莊男離開車子,但莊男沒有回應。
不過,警方認為黃男的說詞諸多疑點,黃男出院後,警方再次偵訊,突破黃男心防,警方將他依涉嫌加工自殺罪移送台東地檢署。
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維仁表示,黃男的說詞和第一時間的供述有出入,「坦承部分案情」,因此將他列為被告,至於如何放火?還要進一步調查。10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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