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錨車後放廚餘桶 騎士撞貨車身亡
2017/5/14 13:26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市14日電)蔡姓男子去年晚間開大貨車時突然拋錨,蔡男未依規定在至少30公尺處豎立故障標誌,僅在車後放置廚餘桶,導致何男煞車不及撞上貨車死亡。法院審理後,判蔡男7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從事載運廚餘的蔡男,去年9月25日晚間8時多,開著大貨車行經基隆市暖暖區國安路往八堵路方向行駛時引擎故障,蔡男先將車停放在路燈旁,從貨車搬下廚餘桶,放在車後方約5.5公尺處後隨即返回車內等待救援。
何男晚間9時多,騎車載著林女行經該處時煞車不及撞上大貨車左後車尾,經送醫急救後,何男疑顱內骨折,隔天凌晨傷重不治,林女手部等處則受到擦傷。
法院表示,蔡男未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在時速逾40公里的路段,車輛故障時應在車後方30公尺至100 公尺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另外,雖然當時下雨,何男騎車未注意,貿然前行,也需負起過失責任。
法院指出,雖然蔡男事發後留在事故現場,並主動向員警坦承肇事,但他在法院審理時逃匿,今年4 月5日緝獲歸案,不符自首要件。法院審酌蔡男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非惡劣,但尚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業務過失致死,判處7月徒刑,全案可上訴。10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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