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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階警官涉非法掩埋 雲林檢方令清除

2017/5/11 10:43(5/11 12:5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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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11日電)雲林地檢署今天表示,任職縣內的李姓高階警官,涉嫌傾倒營建及一般廢棄物遭起訴,卻未提出清理計畫,檢警會同到場,要求儘速清除,以維護國土保育。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怡華指出,雲檢檢察官吳文城去年(民國105年)指揮保七第三大隊、虎尾警察分局,結合雲林縣環保局稽查,破獲縣內李姓高階警官為首的非法掩埋廢棄物集團。

檢警調查,李姓警官在民國104年至105年之間,將高鐵雲林站等營建廢棄物及一般廢棄物,非法掩埋堆置在雲林縣虎尾鎮過溪子段10筆土地,造成環境污染,破壞國土保育,檢方偵結起訴。

李姓嫌疑人雖遭起訴,卻未清理堆置的廢棄物,於是由雲林縣警察局發函要求今天前往傾倒處會勘,並要求提出清理計畫。

檢方表示,李姓嫌疑人最後遭起訴,法院歷經半年審理期間,嫌疑人都未清理廢棄物,依據「雲林地區國土保育聯繫平台」執行國土維安,要求儘速清理,督促自即日起開始清除,回復環境原貌,避免二次污染,並捍衛環境正義。10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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