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究國中生溺水責任 雲林縣府議員會勘
2017/5/10 18:12
(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10日電)雲林縣2名同班國中生溺水人工湖,縣府、縣議員及地方人士等今天現場會勘,追究後續責任,縣府表示,是一處未登錄土地,將設立禁止戲水垂釣告示牌及重點地區護欄。
雲林縣二崙鄉2名同班國中生,6日在當地一處人工湖溺水,警消馳救起時,已無生命跡象,家屬悲痛不已,表達盼究責;雲林縣副縣長丁彥哲慰問家屬並致送慰問金。
西螺區雲林縣議員廖錦珠偕同雲林縣政府水利處、二崙鄉公所、當地村長等今天現場會勘,對於人工湖廢棄10多年,沒有任何單位管理,發生溺水不幸,縣府才說是未登錄土地,不屬任何單位管轄的說法,廖錦珠及地方頗有微詞。
透過 Google News追蹤中央社
廖錦珠表示,經查人工湖有少部分土地是縣管地,旁邊也有林務局施設水池觀賞台,怎會沒有管轄單位,且荒廢水池旁也未見任何警告標語或安全設施,政府必須負起責任。
縣府表示,雲林縣長李進勇在國外參訪,指示縣府秘書長邀集教育處、地政處、水利處等處理,雖是一處未登錄土地,後續要加強防護措施,設立禁止戲水垂釣告示牌,重點處設置護欄,避面再發生憾事。1060510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