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智坤告誹謗民事案 法院判王世堅賠20萬
2017/5/9 17:42(5/9 18:31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9日電)台北市前顧問洪智坤不滿台北市議員王世堅受訪時,影射他疑收遠雄的錢,提告求償。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審結,判王世堅賠償新台幣20萬元、登報道歉,全案可上訴。
這起案件緣於,王世堅接受媒體採訪時說,「市府團隊有人向遠雄要求不當的巨額價金,答應遠雄協調大巨蛋一事」,影射幕後藏鏡人是洪智坤。
洪智坤認為王世堅不實指控摧毀他人格,於是自訴控告王世堅。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王世堅無法證明洪智坤確實有收遠雄的錢,判處王世堅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在去年12月20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民事案件部分,北院今天宣判,王世堅賠償20萬元,並在四大報登報道歉。1060509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