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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律師代理 民間司改會:要做好配套

2017/5/8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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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8日電)司改國是會議第二分組第六次會議,今天做出強制律師代理(辯護)訴訟制度之採行,應漸進、逐步擴大等決議。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認為,有助增進訴訟效率,但要做好配套。

「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二分組第六次會議,今早上午9時於司法院召開。會議做成5項決議,包括強制律師代理(辯護)制度的採行,在不違反人民訴訟權保障的前提下,應妥為規劃,漸進、逐步擴大。簡易或小額案件,以不採行強制律師代理(辯護)制度為原則。有關法律扶助及律師費用的負擔,應妥為規劃有關配套措施。

對此,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高榮志認為,強制律師代理有助增進訴訟效率;長期來說,對人民跟法院本身有幫助,「畢竟沒有人希望法院被沖垮、效率很慢」。

高榮志強調,要做這件事之前,一定要有完整配套措施,否則恐會像外界所憂心,發生民眾在法院訴訟門檻提高的情況,導致訴訟權遭侵害。

律師黃帝穎則認為,強制辯護或律師代理案件,因有律師的專業協助,雖有助於訴訟程序的進行,但也涉及人民財產的負擔,因為請律師要錢。因此,司改國是會議決議方向固然正確,但必需兼顧法律扶助的提升,讓需要協助的人民有律師確實協助,才能真正保障人民享有憲法的訴訟權。

此外,今天分組會議上的另項決議為律師職業倫理應加強落實,對不適任律師應落實律師懲戒及淘汰制度。高榮志認為,律師的執業倫理,基本上是靠自律,而「這項決議是客氣的,也值得律師們好好研究與評估」。10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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