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檢座殺人未遂 職務法庭拔其檢察官職務
2017/5/8 16:14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8日電)前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顏漢文為爭奪廟產,夥同他人殺害高雄金山寺住持未遂,日前遭判刑14年10月確定。司法院職務法庭今天宣判,免除顏漢文檢察官職務,並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這起案件源於顏漢文先後任職高雄、臺南地檢署檢察官時,於民國101年間,為貪圖高雄市三民區金山寺的寺產及經營權,竟與黑道及不肖殯葬業者共謀,先後兩度分別以製造車禍或槍擊方式,殺害金山寺之住持釋圓塵未果。
最高法院在今年2月以殺人未遂等罪,判處顏漢文有期徒刑14年10月及拘役70日確定,顏漢文已於106年2月入監執行。
司法院職務法庭今天就顏漢文觸法部分,以及關說他人刑事案件、發生婚外情、出入有女陪侍之不正當場所等行為不檢情事,做出宣判,認定顏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檢察官守則、檢察官倫理規範等規定,嚴重損害檢察官形象及司法尊嚴,因此做出「免除檢察官職務,並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的懲戒處分。10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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