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任命終審法官 司法院:沒有政治介入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5日電)司改國是會議第二分組決議未來終審法官由總統任命引發爭議,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今天召開記者會強調「確實是政治任命」,這套新制度規劃設計上,不會發生政治介入或干預司法。
司改國是會議第二分組昨天會中決議就終審法院成員、員額及選任程序改革議題,做出重大決議,現行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員額94人,將於訴訟組織金字塔化(訴訟新制度)立法施行後,5年內實施人事新制,縮減為最高法院法官含院長14人、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含院長7人,由總統任命,均採沒有任期(終身職),但年紀到了70歲,須停止辦案,辦理退休或優遇。
司法院表示,訴訟新制度的原則為建構第一審成為堅實的事實審、第二審為事後審或嚴格續審、第三審為嚴格法律審的制度;為了使這樣的新訴訟制度落實,第一審必須有充分的法官人力資源,才能迅速、周全的調查證據,正確的認定事實,而第三審則須減少法官人數,才能統一法律見解。
呂太郎舉例若終審法官缺額1名,現行作法為,司法院長提名1人,經司法院人審會(官派11人、法官代表12人、學者專家3人組成)審查通過,再由司法院長任命;新的制度則改為司法院長提名3人,經遴選委員會(包含法官、檢察官、律師、學者、社會公正人士及2名立法委員組成)遴薦2人,再由總統從中選1人任命。
他說,新的制度因為遴選委員會更多元、專業及公開,司法院長提名人選公布後,若提名不當會受內部壓力而不會亂提名,總統以他的高度,也不會為特定政治目的去選人,所以不會發生政治介入或干預司法,且現行的法官獨立審判,與政治保持距離。
呂太郎強調,新的制度「確實是政治任命」,國外包含奧地利、比利時、法國及德國等19國,終審法官採政治任命甚為普遍,外國可以這麼做,台灣也可以。
他舉例說,最高法院法官新制14人部分,年齡也會有老、中、青均衡分布,才不會造成某任總統期間,任命多人情形,估計以每任總統約可任命2名至3名法官。10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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