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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採訪納責任制 記協質疑走回頭路

2017/4/24 18:15(4/24 18:5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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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4日電)勞動部勞動基準諮詢委員會明天將討論是否將出國採訪記者納入責任制,台灣新聞記者協會今天發聲明指出,若將「記者出國採訪」納責任制,將讓「勞基法」走回頭路。

台北市報業同業公會去年7月提出希望將報業同業公會會員納入俗稱責任制的勞基法第84條之1,預計明天將在勞動基準諮詢委員會中討論,台灣新聞記者協會今天發聲明反對「出國採訪」納責任制。

記協表示,「媒體從來都不是責任制」,近年台灣媒體強調「多角化」經營,員工工作增加、但人員經常遇缺不補,若將出國採訪適用責任制,將更加壓榨勞工,甚至出現天天不眠不休發稿,卻無法可管的狀況。

此外,勞動部去年解釋「7休1」例外狀況,針對三大工作情況給予放寬,已讓媒體工作者出國採訪可不受7休1的限制而連上12天班,加上媒體業原本就適用兩週變形工時,若經勞資團體協約同意,可於14天內調整休假日。

記協表示,在現行法規已能處理工時的情況下,堅決反對讓媒體在出國期間納入責任制、如此無限上綱的做法。

記協呼籲,不論是國內、外媒體工作者的勞動權益都應受充分保障,如須出國採訪而連續多日工作,也應詳實紀錄每日工時,超時工作應依法給予加班費,並在法定例假日應給予以充分休息,才能維持媒體工作者身心健康。

記協認為,若有人力調度問題,媒體資方應加派一組人馬彼此支援,並沒有技術上困難,絕對不能為節省人力成本便宜行事,濫開責任制大門。10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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