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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鄧文聰交保恐潛逃 法官須負責

2017/4/7 15:40(4/7 16:2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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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7日電)前幸福人壽董事長鄧文聰被控掏空案,台灣高等法院5日裁定3.5億元交保,鄧文聰還未辦保。人民民主陣線成員今天赴高院抗議表示,若鄧文聰辦保後潛逃,法官須負責。

鄧文聰被控掏空案,一審去年依違反保險法等罪,判刑28年,併科罰金新台幣9億元,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5日更裁鄧文聰以3億50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須每天赴警局報到。鄧文聰尚未辦保。

人民民主陣線成員今天赴台灣高等法院抗議,主張台北地檢署偵辦幸福人壽涉賤賣信義計畫區土地案,昨晚才拘提富創建設負責人馮志明並諭令100萬元交保;鄧文聰與馮志明,一個保外就醫,一個準備出國,時機湊巧得令人難以置信。

成員表示,種種跡象使他們擔心,鄧文聰辦保後,將逃之夭夭,幸福人壽讓全國人民賠了303億,鄧文聰掏空幸福人壽,洗到全球各地的「贓款」至今下落不明;「罪犯一個都不能跑,贓款每一毛都要追回來」,如果鄧文聰真的棄保潛逃,或借此機會串供,讓本案追不回贓款,高院的法官屆時要負起責任。10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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