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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撕離婚協議書 海倫清桃前夫判2月

2017/3/21 12:50(3/21 13:0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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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市21日電)藝人海倫清桃與前夫戴發奎日前完成離婚手續,18年婚姻走入歷史,但戴發奎因怒撕離婚協議書,遭法院依妨害公務罪,判他2個月徒刑,緩刑2年,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戴發奎與海倫清桃(原名阮菁桃)1月16日上午10時30分許,前往基隆市安樂區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上午11時30分許辦完離婚登記,戴發奎等人隨即離開現場,但戶政事務所辦事員發現離婚協議書的年度誤繕為105年,立刻去電通知兩人到場更正。

戴發奎當天中午12時45分許抵達戶政事務所,辦事員將離婚登記申請書、離婚協議書交由戴發奎更正,戴發奎當場撕毀4張離婚登記申請書、離婚協議書,辦事員見狀隨即報警處理。

法院表示,戴發奎一時情緒激動,才當場撕毀離婚登記申請書、離婚協議書,考量沒犯罪前科,素行非惡,且犯後坦認犯行,態度尚可,依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的文書罪,判2月徒刑,緩刑2年,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106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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