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遭性侵焚屍案 2主嫌判無期徒刑
2017/3/21 12:10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1日電)新竹縣竹東鎮國二少女遭性侵焚屍命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依殺人等罪判主嫌林春雄、陳哲儒無期徒刑,其他3名同案被告判刑20至28年不等刑期。還可上訴。
全案緣於,竹東鎮國二少女民國104年5月21日時被人發現陳屍在河濱公園旁草叢,警方展開調查,當天就陸續帶回主嫌林春雄與其女友黃曉雲,以及陳哲儒、何文軒、古志強到案;新竹地檢署後來將林春雄等5人起訴。
檢方調查,黃女因不滿被害人曾背地辱罵她,5月17日得知被害少女正在竹東鎮一間網咖內後,就找來男友林男夥同陳、何、古姓男子,另還帶著2名就讀國小的女童同行,將被害人從網咖強制帶往附近國小操場、河濱公園竹林大橋下等處毆打成傷。
其中,陳男指使一旁2名女童撿起石塊丟擲被害人,何、古2人甚至輪流性侵,被害人最後不堪遭長時間攻擊凌虐,倒地不起、不再言語,5名嫌犯見狀就將被害人棄置現場,跑到附近卡拉OK店歡唱。
直至晚間10時許,陳、古2人返回現場查看,發現被害人已死亡,為免犯行敗露,先將屍體搬移至一旁偏僻草叢內,再通知其他3人回到現場,經討論後,決定購買汽油焚屍毀跡,造成被害人屍體下肢、左腹部、胸部等處遭焚燒。1060321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