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遭盤查攻擊員警 男遭判刑3個月
2017/3/20 11:18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20日電)台東王姓男子不滿楊姓、李姓員警盤查,作勢揮拳,並以皮帶攻擊員警,遭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
去年間,楊姓、李姓員警執勤時,看到王姓男子有醉意,上前盤查。未料,王姓男子認為警方無故盤查,於是拒絕盤查,當場出言侮辱警員,並且作勢揮拳,持皮帶攻擊警員。
警方依妨害公務罪移送王男,檢察官認為王男妨害員警盤查,且偵查中矢口否認妨害公務犯行,飾詞狡辯,難認其犯後具有悔意,且又有前科累犯,求處6個月有期徒刑。
台東地方法院簡易庭判刑3個月,檢察官不服,認為王男是傷害罪累犯,提起上訴。台東地方法院開庭時王男表示,他因心情不好喝酒,不知道當時發生的情況,事後看監視器錄影畫面才知道,已向兩員警道歉。
台東地方法院認為王男已有悔意,且取得員警原諒,錄影中;再者,他前科已超過5年,不算累犯,因此維持3個月判決,駁回檢察官上訴,不得再上訴。10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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