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瓦斯工會索加班費 新北市助提仲裁
2017/3/16 18:21(3/16 18:46 更新)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16日電)新海瓦斯工會今天向公司提出「明訂例休、甭閃加班費」訴求,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說,將協助新海瓦斯工會,向勞動部提出仲裁伸請。
新海瓦斯工會成員,今天集結在公司外,要求公司「明定例休、甭閃加班費」、「接受判決、甭花律師費」,指一例一休上路後,員工常遭公司要求於週一至五休假,再於週末上班,規避依法應改給的加班費。
新海瓦斯工會表示,若公司不願改善,不排除循仲裁方式解決。
新北市府勞工局表示,新海瓦斯工會於106年1月10日向勞工局申請,調解與新海瓦斯公司,排定休息日與例假日的勞資爭議。
勞工局說,2月14日召開調解會,工會主張依據過去星期六、日放假的慣例,因應一例一休修法,應明訂星期六為休息日、星期日為例假日,以避免日後產生加班費計算爭議。
公司則回以「法無明定休息日與例假日須排為六、日」,雙方無共識,調解不成立結案。
勞工局說,因新海瓦斯為電力及燃氣供應業,屬於影響大眾生命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的事業,在勞資雙方未約定罷工時所需提供最低人力,以維持必要民生服務前,工會不得罷工,但可向勞動部申請仲裁。
勞工局表示,將進一步協助工會,向勞動部申請單方仲裁,並提供仲裁案的律師費補助,儘速消弭爭議。
勞工局說,一般地方政府處理的是勞資合意仲裁,由於仲裁判斷與法院判決具有同等效力,且需時更短,歡迎勞資雙方在調解不成立後,合意提出,也可不經調解直接提出。10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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