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社會封立院踹警官 蔡丁貴判拘役50天2017/2/16 13:40(2/16 14:38 更新)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6日電)自由台灣黨主席蔡丁貴3年前號召民眾到立法院要求立委廢核四,用大鎖鎖住拒馬不讓立委外出,還出腳踹警官、辱罵三字經。高等法院今天依妨害公務罪,判蔡丁貴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1060216#立法院#核四#蔡丁貴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