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買高麗菜飯起口角開槍 男子判9年

2017/2/2 15:34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彰化縣2日電)藍姓男子為購買北斗鎮著名小吃高麗菜飯,和另名陳姓男子起口角,藍姓男子持槍射擊陳男,法官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52歲的藍姓男子民國104年11月前往北斗鎮的阿美高麗菜飯買午餐,卻和1名陳姓男子發生口角,2人扭打成一團,藍姓男子一時氣憤,掏出1把改造手槍射擊。

陳姓男子腹部中彈,送醫急救,醫師發現子彈卡在骨盆腔內,陳男送醫急救後挽回一命,至於藍姓男子開槍後逃亡,躲在友人住處,後來警方循線將藍姓男子逮捕到案。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法官審理此案時,藍姓男子辯稱,他只是朝對方的腳部開槍,但陳姓男子不斷靠近他,才會打中腹部,沒有殺人的意圖,不過法官認為並不是誤擊,說詞不可採。

法官依非法持有槍枝、殺人未遂等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併科罰金新台幣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1060202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