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校園露鳥嚇女大生 送貨員判刑定讞
2017/1/25 11:51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5日電)邱姓貨車司機被控送貨到新北巿華梵大學校區內,對3名女學生脫下褲子「露鳥」並自慰。台灣高等法院審酌邱男有「露鳥」前例,今天依猥褻罪判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定讞。
判決指出,邱男在民國104年4月間晚上9時許,開小貨車到進入華梵大學,趁3名女學生步行到小貨車附近時,下車到花圃空地處,脫下褲子裸露生殖器,公然在女學生面前自慰。女學生們受驚嚇,心生厭惡並報警處理。
邱男供詞反覆,一下說是3女未注意車況,他下車與對方理論,一下則說是要下車擦拭副駕駛座的後照鏡,沒做出猥褻行為。
高院調查邱男在103年開小貨車時,在路邊假意問路,以手背觸摸女子胸部,再對女子公然「露鳥」,遭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確定。這次邱男在校園內「露鳥」,犯行明確,依公然猥褻罪判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定讞。106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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