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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被影射說愛錢 李敖告吳澧培不起訴

2017/1/17 13:15(1/17 13:3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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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7日電)前立法委員李敖不滿前總統府資政吳澧培於自傳中影射他小氣,控告吳澧培加重誹謗;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認為吳澧培沒誹謗犯意,今天做出不起訴處分。

案件源於吳澧培於民國103年10月出版自傳,有一部分提到前總統府資政彭明敏81年回台時,想再版回憶錄「自由的滋味」,分別向出版社和李敖詢價,但李敖開的價格較其他出版社高;最終,有人向李敖以每本新台幣100元價格,購買1萬本。

李敖認為被吳澧培影射成愛財、小氣,但事實不是這樣,他對錢財很慷慨,曾捐錢幫慰安婦等,這跟他的俠骨風範不同;吳澧培應訊時否認誹謗李敖,指自傳內容是根據他的個人經歷,或從認識彭明敏的相關人士中聽來這些訊息。

承辦檢察官認為吳澧培自傳中所述是20多年前往事,雖然某部分可能與事實有點出入,但針對李敖部分,僅占書中篇幅一小部分,書中也有褒揚李敖及李敖父親等內容,應無誹謗犯意。106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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