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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火致6死盼交保提抗告 法院駁回

2017/1/2 14:19(1/2 14:3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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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日電)男子湯景華被控犯下去年3月間新北市三重縱火案,導致6人死亡,他不服被羈押至今,提起抗告,盼獲交保。台灣高等法院認定有羈押必要,予以駁回。

全案緣於湯景華之前因故控告翁姓男子涉嫌傷害,因翁男獲判無罪,他懷恨報復,去年3月23日涉嫌到新北市三重區縱火燒死翁家6口,新北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湯景華,案件目前由新北地方法院審理。

湯男不服日前遭新北地方法院裁定延長羈押,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抗告,主張他在事發後返回新北市三重區住處,也在去年3月31日在住家附近遭警方查獲,並未有離去住處積極藏匿的逃亡行為。

湯男說,他與母親同住,母親又年邁需人照顧,應無逃亡之虞,且他罹患椎間盤突出需開刀治療,請求交保。

台灣高等法院審酌,湯男犯案前預先調整現場監視器拍攝角度,犯案時戴安全帽、白色口罩,遮掩容貌,有畏罪逃亡高度可能,在案情重要情節所供反覆,並未坦然面對司法程序,又涉犯殺人重罪,仍有羈押必要,予以駁回。106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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