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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員工遭性騷被開除 高市警察之友會挨罰

2016/12/30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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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30日電)高雄市警察之友會與高雄市商業會未妥適處理各自所聘女員工被性騷擾的投訴案,還開除投訴女員工,遭高市勞工局分別開罰新台幣20萬元。

高雄市勞工局說,高雄市警察之友會與高雄市商業會在去年6月合辦自強活動,活動時有男性對兩名女員工做出言語性騷擾,這兩位女員工事後分別向其聘僱單位高雄市警察之友會與高雄市商業會提出申訴,兩天事後當月都被開除。

高雄市勞工局說,性別工作平等法明文規定,僱主知悉員工有遭性騷擾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但高雄市警察之友會與高雄市商業會沒有做應有補救等措施,反而是開除女員工,依法可罰10萬至50萬元。

高雄市勞工局說,以往初犯都是罰10萬元,但高雄市就業評議委員會審議時認為,高雄市警察之友會與高雄市商業會不深究員工被性騷擾的投訴,還開除投訴人,應加重處罰,這兩單位因此各被開罰20萬元。10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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