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盟控告執法不當 警方:於法有據
2016/12/29 14:01(12/29 14:21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朱則瑋台北29日電)下一代幸福聯盟等成員,今天到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警方,在「1226」事件中涉犯非法拘禁等罪;警方則表示,依法行使警察職權,於法有據。
幸福盟等團體26日在立院周邊,針對同婚修法議題表達其反對立場,甚至一度要衝入立院,被警方制止;牧師趙曉音與其他聯盟成員,今天到北檢按鈴控告警方妨害自由等,並要求勘驗當天錄影畫面及保全證據。
幸福盟等單位的新聞稿指出,當天陳情民眾以和平方式,爬上立法院圍牆,卻被警察當作犯人,強制壓倒在地,159人非法被束帶反銬、限制行動。
幸福盟等團體也譴責暴力及政府不公,認為總統蔡英文失去政府應有的公正性,而且立法院長蘇嘉全放任委員助理在議場鬧事、暴力維安;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當天輪值主席尤美女,失去主席應有的公正性等。
此外,這些團體也說,立法委員黃國昌等委員助理,涉嫌暴力壓制,進行鎖喉、嗚嘴、搶奪小標語等動作,這部分不排除提告。
保六總隊出面說,由於聯盟成員要衝入立院,恐影響議事進行,因此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使用束帶綁住其中155人雙手,暫時留置在陰涼處,等到議事結束後就讓他們離開,沒有動手或違法情形,全程都有錄影。10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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