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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鑼基地弊案 前立委何智輝判13年定讞

2016/12/21 18:59(12/21 19:3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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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1日電)通緝中的前立委何智輝,被控於新竹科學園區銅鑼基地發放農林公司獎勵金涉貪。最高法院今天維持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見解,判何智輝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8年定讞。

此外,同案被告前農林公司董事長熊名武,判刑7年、褫奪公權4年;2人須連帶追繳贓款新台幣5209萬元。

判決書指出,何智輝被控於民國82年擔任苗栗縣長期間及88年擔任立委期間,涉及久俊工程開發、關說銅鑼徵地發放農林公司獎勵金貪污案、新竹企銀三義分行、國華人壽違法超貸等案,遭控貪污、背信。

法院一審時,判處何智輝有期徒刑19年;高院二審時,何智輝遭判15年,其中3個背信罪各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背信部分因屬二審定讞,何智輝已繳交罰金執行完畢,但為農林公司向科管局關說,發放獎勵金遭控貪污部分,何智輝提起上訴後,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本案更一審時,何智輝一度因行賄承審法官獲判無罪,並在檢調搜索拘提當天跳窗逃逸潛逃出境,遭檢方通緝,期限至民國124年,案件也遭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二審判何14年徒刑,又經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三審則判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8年。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天維持高院更三審見解,全案確定。105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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