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連休請假攻略 請2天可放假10天
2016/12/9 08:37
(中央社台北9日電)勞基法修正通過,2017年請假怎麼請也可以開始好好規劃,像農曆春節連假,只要2月2日和3日請假,加上週六週日,一共可以放10天長假。
根據人事行政總處發布民國106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106年有6個連假,但是由於勞工勞動節放假,且明年的勞動節是星期一,因此勞工總共有7個連假。
勞工106年連續假期如下:
●106年元旦為星期日,1月2日補假一天,所以從105年12月31日(週六)算起有3天連假。
●106年1月27日農曆除夕開始6天春節連假到2月1日大年初五。建議請假方案,請假2月2日和2月3日,就可以連到2月4日(週六)、2月5日(週日),形成10天長假。
●106年2月25日到2月28日和平紀念日,有4天228連假。建議請假方案,請假3月1日到3月3日,就可以連到3月4日(週六)、3月5日(週日),形成9天長假。
●106年4月1日到4月4日,有4天清明節連假。建議請假方案,請假4月5日到4月7日,連上4月8日(週六)、4月9日(週日)形成9天長假。
●106年4月29日到5月1日,有3天勞動節連假,但僅勞工有公務員並沒有。
●106年5月27日到5月30日,有4天端午節連假。因為106年6月3日(週六)調整上班,端午節假期要連成長假,要請比較多天假。
●106年10月7日到10月10日,有4天國慶日連假。但10月4日中秋節放假,建議請假方案,請假10月5日到10月6日,形成7天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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