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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收獻金 馬英九告段宜康案20日宣判

2016/12/6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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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6日電)前總統馬英九不滿遭影射收非法政治獻金,控告立委段宜康求償千萬,一審勝訴獲賠60萬元,經上訴,高等法院今天開庭,兩造律師就查證與否爭辯,全案辯論終結,訂於20日宣判。

頂新油品風波後,段宜康在政論節目爆料多名科技業大亨曾集資捐政治獻金新台幣2億元給馬英九,並在臉書(facebook)影射亞翔工程公司捐款1億元給馬英九,得以合併榮工公司。

事後,馬英九委託律師到台北地方法院遞狀,向段宜康求償10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一審法院認定段宜康影射爆料政治獻金與亞翔、榮工合併案有對價關係,卻未查證、確認,判決他應賠60萬元,並登報道歉。

兩造均不服判決,提起上訴,由台灣高等法院受理,今天開庭,馬英九委任律師洪文浚指出,段宜康不應把私底下聽到的傳言,未經查證就散布,以他立法委員的身分,查證不難,且段宜康在節目爆料後說「歡迎來告」、「不知是否可以調高通告費」,主觀上明確損害馬英九名譽。

段宜康委任律師鄧翊鴻則說,立委跟總統的影響力,是小巫見大巫,若要查證到當事人(亞翔工程公司董事長姚祖驤)等人是強人所難,段宜康不靠通告費維持經濟,在節目上說「歡迎來告」是對說出的言論表示負責及決心。105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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