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冠倒塌判最重刑 南市府:還居民公道
2016/11/25 19:55(11/25 20:14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 25 日電)台南維冠金龍大樓倒塌,115 人罹難,維冠負責人林明輝等 5 人一審被判最重刑,市府表示,這是還居民一個公道。
市府表示,維冠大樓於 0206 地震時倒塌,在台南檢院的努力下,一審判決堪可告慰 115 名罹難者家屬、傷者及眾多失去家園者受創的心靈。
市府說,市府前後共 4 次對林明輝、洪仙汗、鄭進貴、張魁寶及鄭東旭等 5 名被告的財產、所得,向台南地院聲請假扣押,假扣押金額共新台幣 5 億 9832萬1000 元。
另外,市府也取得 160 位受災民眾授權,讓與損害賠償請求權給消基會,由消基會代為向台南地院提起民事團體訴訟,請求損害賠償金額 4 億 1700 多萬元,若加計 5 倍懲罰性賠償金,總計將高達 25 億元。
市府說,市府除將持續協助居民求償外,也不斷加速重建腳步。維冠大樓共 117 位所有權人,目前 77 人同意由市府價購,希望重建者 40 人,土地原有面積490 坪,同意出售者土地約 335 坪,佔68%;希望重建者土地約 155 坪,佔32%。
市府表示,已輔導原地重建住戶成立都市更新會,加速整合未來建築需求,市府也會全力協助後續更新程序,且給予各項必要資源。1051125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