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邦友案追訴期到期 刑事局:繼續偵辦
2016/11/20 16:08(11/20 17:19 更新)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20日電)劉邦友血案20年追訴期今天到期,但因檢舉人「小陳」日前指稱梁姓友人為共犯,替此案露出一線曙光。刑事局副局長黃嘉祿今天下午表示,「不放棄任何線索,將繼續偵辦此案」。
民國85年桃園縣長官邸發生震驚社會的槍擊案,造成8死1重傷,死者包含當時的縣長劉邦友,卻始終逮不到嫌犯,眼見距離法定追訴期只剩4天,刑事局冷案中心根據證人「小陳」說詞,昨天約談梁姓證人。
據了解,小陳向警方指稱,聽到梁姓友人完整描述當時槍擊狀況,經詢問梁姓友人後,確認梁姓友人是槍擊共犯「老三」。小陳也向警方表示,因受到已故父親託夢,要求他把所有真相講出來,所以才會出面指認。
劉邦友血案20年追訴期今天到期,外界關心,是否此案從此無疾而終?還是仍有繼續調查的可能性。
黃嘉祿今天接受中央社訪問時強調,「不放棄任何線索,將繼續偵辦此案」;刑事局警政監廖宗山表示,「就跟尹清楓案一樣,不管追訴期到不到,都會以專案方式繼續偵辦」。
一名刑事局警官解釋,若有人肇事逃逸,卻沒有人知道嫌犯是誰,等到追訴期過後就只能結案。但若到期前有人出面指認、指證犯罪嫌疑人是誰,那案子就能持續進行,而劉邦友案目前由檢查官指揮偵辦,將會積極追查案情,對於細節不便透露。10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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