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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教不當致童死亡 育幼院可處停辦1年

2016/10/11 11:49(10/11 12:0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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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1日電)苗栗縣某育幼院發生張姓生活輔導員管教不當重摔院童致死案,苗栗縣政府社會處今天表示,除司法調查外,縣府將召開檢討會議評估,不排除對育幼院做出停辦1年處分。

苗栗縣政府社會處長范陽添指出,33歲張員因管教問題情緒失控,抱起11歲男童重摔到地面,男童當場反映頭暈想吐,張員只請其他兩名院童攙扶至房間休息,未立即送醫治療,直到數小時後與其他保育員交接班時,才發現男童口吐白沫已無氣息。

范陽添說,死亡男童在民國100年因母親不當管教,由新竹縣政府委託苗栗的育幼院安置,該院每個月例行性查核都符合規定,至於施暴的張員,平常對院生管教比較「嚴厲」,但之前也沒有發生類似情況。

目前張員已遭羈押,除配合司法調查外,育幼院尚有27名院生,縣府今天請心理諮商師和社工進駐輔導,並要求育幼院「不得新收院生」,並通知各縣市安置機關是否需要轉院協助。

范陽添指出,育幼院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縣府將召開檢討會議,依法開罰最高新台幣30萬元,若情節嚴重,也不排除給予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辦處分。10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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