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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情敵一路追到醫院 男子被判6年徒刑

2016/9/21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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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1日電)台北市陳姓男子與漆姓女子分手後心有不甘,在其住家樓下堵人時,見她出門找郭姓男子,拿西瓜刀砍郭男6刀,並一路追到醫院急診室。台北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陳男6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今年4月間,陳男開車到漆女住家樓下等她下樓,並將西瓜刀藏放於右手衣袖內下車等候;漆女發現後心生畏懼,打電話給郭男,希望他前來接送,郭答應並搭計程車前往。

計程車抵達後,漆女步出自家準備搭車,陳男發現後上前拉住她的手;郭男見狀喝令陳男放開漆女,陳氣憤難平,拿出西瓜刀朝郭男左側頭部砍共3刀。

郭男為抵禦,從右後褲袋,取出平日攜帶在身之折疊刀抵擋,並要漆女趕緊上車躲避,郭在離開時,又被陳男持刀砍傷背部及手肘砍共3刀。

郭男和漆女搭車離開現場,陳男駕車在後尾隨,當計程車抵達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急診室門口,郭旋即衝入急診室,陳隨後抵達現場,發現漆女在計程車內要求她下車,而她請司機把車開往警察局,直奔萬華分局門口,陳見狀後離去。

承審法官認為,陳男持刀砍殺郭男頭部等重要部位,甚至在郭受傷就醫後,仍駕車持刀追趕等情節,顯見陳情緒管理不佳、漠視他人生命,全案依殺人未遂罪,判處陳男6年徒刑;至於強制未遂、恐嚇危害安全2罪,則判陳10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105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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